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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因为4年前被医院治成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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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曾4医院就医,被治疗成精神病……

作者

布言

来源

医学界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区分局在其官方微博

宿豫警方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称其依法处置一起医闹事件。全文如下:

时间线捋一捋是这样的——

7月14日,宿豫区新庄镇前进村村民郭某某(男,50岁,精神病患者)家属到派出所报警称郭失踪。

7月17日,在一稻田地发现郭的尸体,经勘查调查,排除他杀,亲属无异议。

7月18日上午,死者家属以死者曾4医院就医,被治疗成精神病为由,组织亲友10余人医院摆放花圈、烧纸钱,阻碍进出通道,以此讨要说法。随后警方出警处理。

图:宿迁朋友圈纷传的新庄医闹视频截图。

仔细看下来,越看越不对。这起医闹跟此前被曝光的医闹不同,主要表现在两点:

第一,医院患者,医院;

第二,死者的死因已排除他杀,与近期或近年的治疗无关。

医院完全无关的事情,医院?医院摆花圈、烧纸钱?这剧情完全不对啊?

而死者家属给出的理由也是令人瞠目结舌:“(死者)曾4医院就医,被治疗成精神病”。

看到此消息,网友们“炸了”,微博大V“消化内科王伯君大夫”也转发此微博称,简直是“莫须有”。

其实,医院门口“摆花圈、烧纸钱”早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理由如此奇葩的确实少见。

据《医学界》了解,宿医院为医院。截至发稿前,医院正式回复。

万幸的是在这起医闹事件中,当地警方及时介入并有力制止了,所以并没有医护人员伤亡通告发生,而且医闹者由于“医院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强制传唤。当然,强制传唤可能还不够,随着案情调查的深入,必须依法严惩医闹者,遏制“医闹”不良习气的蔓延。

相关链接:

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等医疗纠纷的处理有了明确规定!

7月9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委*法委联合下发了《山西省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流程(试行)》,明确将九类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并首次分别对各等级事件处理流程做出了具体规定。

《流程》首先明确,医疗纠纷突发事件是指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事件。其主要包括以下九类行为引发的事件:

聚众冲击或者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的;

在医疗机构内聚众滋事、寻衅滋事的;

在医疗机构拉条幅、设灵堂、焚香烧纸、摆花圈、散发传单、喧闹、张贴大字报的;

围堵医疗机构大门、重要出入口或者就医通道,影响人员正常进出的;

拒不将遗体移放太平间或者殡仪馆、违规停尸的;

侮辱、威胁、恐吓、殴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阻碍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

在医疗机构损毁或者抢夺医务资料、公私财物、医疗器械和其他医疗设施的;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其他扰乱医疗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对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引导患方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合法途径申请调解或依法诉讼等,或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现场疏导并接受调解申请,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发现医疗纠纷有矛盾激化苗头、可能出现扰乱医疗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行为时,医疗机构医务部门、保卫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公安“”或者属地派出所报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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