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荨麻疹医院地址 http://m.39.net/pf/a_4328649.html第二章精神科的检查
精神检查有助于(a)确立疾病诊断,(b)评定患者症状严重度,(c)确认发病的早期过程,(d)建立与患者的治疗关系,(e)完善对患者的动态认识,和(f)帮助患者配合心理治疗。某些(传统精神分析观点)精神病学家论称,对患者最有效的了解是源自与其由始至终的接触,而这初接触应是建立在与患者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关系上的。为应用DSM-Ⅳ而设计的检查患者方法为一种称为定式检查的方法,这种定式检查要求精细的病史和症状的描述性资料,以及对专设问题的诸项回答。但任何可以获取与患者有关的确实及有效资料的检查方法均仍有其难以解决的自身问题,因此,理想的诊断还是需要下述组合的临床评价。
对精神科病人的全面性评价应包括精神方面的病史、精神状态的检查、系统的躯体检查、实验室的筛选性检查,以及必要的特殊心理学和生物学检查。对病史和精神状态的了解通常在最初的接触中就获得。
为了更多地获取而不仅仅是收集证据,检查者并非只是以病史和精神检查作为所要发掘的有价值资料的来源,而还要包括患者的人际交往类型和非言语性交流能力,以及他所提出的抉择和所产生的结果。鉴于大部分有意义资料往往是来自于非形式化的检查,因此必须避免过早地使用定式方法。在精神检查初始阶段,应允许患者表达他的担忧并努力发掘他寻求帮助的理由(如询问“现在是为什么?”)。为了逐步地与患者建立合作关系,检查者应表示对他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