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医院领域违法违规开展诊疗活动,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治疗的良好医疗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营商环境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近期,我局和市卫生健康局、市民*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院综合监管执法检查工作。
年12月9日至16日,检查组对11个县市区的17医院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其中市卫健支队唐伟生*委带队检查了红花岗区、正安县、道真县和务川县的5医院。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持有和校验情况;机构执业资质和医务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病历文书是否按要求书写规范;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理是否符合要求和是否有完善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管理和质量监控制度等六个方面。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17家精神病院均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校验期内,均制定有较完善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管理和质量监控制度,均在登记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严重不足,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警示标识不规范,医疗废物交接登记不规范;三是少数医疗机构病历书写不规范,没有开长期医嘱或者医师签名不规范;四是个别医疗机构虽制定有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管理和质量监控制度,但缺乏行之有效的落实措施。接下来,检查组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追踪回访,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作者:张友强
审稿:张青萍
编辑:王**刘显秋
来源: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执法监察支队
制作:遵义市众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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