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怡具有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身处逆境而从不灰心丧志”——著名学者吴祖光
秦怡于年出生在上海,祖上是名望之家,然而富贵不过三,到了秦怡这一代,家境就逐渐衰弱下来。秦怡的父亲身体不好,为了维持生计,硬是强撑着出去干活。从小耳濡目染家里的困难,秦怡十分懂事。为了减轻父亲的压力,她十四岁就去做了小学教员。
随着年龄的增大,秦怡不想一辈子困在这里做教员,她有更加远大的理想。她怀着一腔热血去参加抗日队伍。不料她涉世未深,抗日队伍没有加入,却掉进了别人精心策划的圈套,去做陪酒的工作。秦怡趁人不注意,赶紧逃跑。
而这一逃,让秦怡成功踏进陆离演艺圈,进入到中国电影制片厂工作。也许,秦怡真的特别适合做演员,她进入演艺圈后,表演的特长发挥地淋漓尽致,拿奖拿到手软。还得到了终生成就奖,事业堪称完美!
不过,在秦怡光鲜亮丽的背后,她的婚姻却是一言难尽。她的第一任丈夫是陈天国。这是一个看起来文质彬彬而又极富才气的男子,他比秦怡年长很多,在演戏方面自然比较熟练老道。秦怡跟他对戏的时候,他对秦怡照顾得无微不至,还经常在各方面提点秦怡。
他那简介独到的解释总能让秦怡有一种豁然开朗之感。秦怡还是一个小姑娘,得到前辈如此精心照顾,自然感激涕零。那时候她是陈天国忠实的小粉丝,看陈天国的眼神里都是满满的崇拜。陈天国也很喜欢这个美丽大方的小姑娘。
有一次,陈天国邀请秦怡去爬山,秦怡高高兴兴地去了。到了那里,她才发现只有陈天国一个人,并不是他刚开始所说的有一大帮人。秦怡受过骗,还心有畏惧,她转身就想跑。可是来不及了,陈天国拉住她,情绪激动告诉秦怡自己是多么深爱她,想跟她共度一生。秦怡虽然崇拜陈天国,可是她的这份感情只是一个小妹妹对兄长的依赖,并没有爱情。
她本能地要拒绝。陈天国见秦怡不肯答应,他竟然跑到悬崖边,逼迫她:“如果你不肯答应,我生无可恋,直接从这里跳下去一了百了。”秦怡哪里见过这阵势,被他吓坏了。只好答应陈天国的求婚。
结婚后,秦怡发现陈天国并不是他外表所表现出来的那样温文尔雅,而是一个粗暴的男人,有着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情结。什么事情都要他自己一个人说了算,根本没有跟秦怡插嘴的余地。不仅如何,他还有家暴倾向,只要秦怡不听他的话,他就会对秦怡拳脚相加,把她揍得遍体鳞伤。
秦怡终于看清了陈天国的真面目,她离家出走。可是没多久,她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陈天国得知秦怡有孕在身,也上门求情她回去,并信誓旦旦保证自己不会再动秦怡一根手指头。秦怡想着孩子不能没有爸爸,只好跟他回去了。
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陈天国没有半分悔改,他照旧一言不合就对秦怡实施家暴,连秦怡肚子里的孩子都不顾及。秦怡死心了,孩子一出生,她就跟陈天国离婚,自己独自一人抚养孩子。
后来,秦怡碰到了第二任丈夫金焰,金焰也是一个美男子,对秦怡很好,爱屋及乌,对秦怡的女儿也很好。他心思细腻,手工灵巧,会出其不意做一艘一帆船送给秦怡,也会给女儿买点小礼物。婚前的金焰是那样的完美无缺,让秦怡放下心中的戒备,跟他走入了婚姻。
秦怡哪里知道自己是逃离虎口又入狼圈。金焰婚后就露出了狼尾巴。他不家暴,可是酗酒,经常喝的酩酊大醉。私生活也不检点,跟外面的女人勾三搭四。有一次,他还勾引秦怡的亲妹妹这让秦怡痛苦不堪。当时秦怡已经怀孕,心情跌入低谷。孕妇情绪不佳,自然会影响胎儿的发育。秦怡的孩子生下来,竟然是死胎。
经过十月怀胎,撕心裂肺的四小时阵痛,就得到这么个结果,秦怡伤心欲绝。那时候的她,是何等脆弱,好希望丈夫能够在身边细心照顾她,安慰她。可是,金焰压根就没有来,好像医院里面的事情。
她打电话给金焰,还没有等她诉说委屈,金焰就冷冷地告诉她:“我没有时间去接你回家,你自己打车回来。”说完他就毫不犹豫地挂掉了电话。秦怡握着电话,气愤地说不出话。
回到家后,秦怡就跟金焰提出了离婚,她再也不要在这种变态的婚姻里面煎熬了。可是金焰死活不同意离婚,他打亲情牌,说离婚对孩子的成长不好。又搬出组织,说组织上不允许离婚。离不成婚,那就分居吧。此后,秦怡跟金焰的婚姻名存实亡,结婚37年,他们整整分居了30年。
不过后来,金焰病倒了,这一病就是二十多年,一直在病榻缠绵,秦怡却不计前嫌细心照顾他。雪上加霜,她和金焰的儿子得了精神分裂症,生活不能自理,也是秦怡含辛茹苦照顾。家里的重担落到了秦怡一个人的肩上,父子俩的生活费、医药费都是一笔巨款。
秦怡就出去辛苦工作,赚来的钱自己舍不得用,都给他们治病了。虽然金焰从前对她很无情,可是在他落难的时候,秦怡没有抛弃他,而是尽到了一个妻子的责任。在他病危那一天,秦怡在病床前守了他31个小时,已经说不出话的金焰也只是盯着她流泪,估计他的流泪包含的都是对秦怡的感谢和愧疚吧。
秦怡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女人,可是她的婚姻,真的是多灾多难。不过她一直都坚持善良的本真,对得起任何人。她跟第一任丈夫离婚后,独自把他们的女儿抚养长大。跟第二任丈夫感情破裂后,她又在他危难的时候不离不弃,守护他到死。这样的一个女人,我们对她只有赞美了吧。
文/盛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