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老人总关情——记分宜县水北村老年协会副会长李谋华
“做老龄工作观念要新、感情要深、方法要灵、工作要细、办事要实、效果要好。”这是分宜县分宜镇水北村老年协会副会长李谋华从事老龄工作十年来的亲身体会。他组织村老年协会以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宗旨,创新思路,深化服务在全村营造了尊老、敬老、护老、助老的浓厚氛围。他也因此被评为省、市、县老龄工作先进个人。 水北村拥有18个自然村,近3000人口,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380多人,80岁以上的40多人。今年69岁的李谋华,曾多年担任村*支部书记,镇交管站站长和农机站站长,1995年退休。1997年村里成立老年协会,老年人推举李谋华担任常务副会长,主持老年协会日常工作,并从村“五老”人员中选出9名老同志担任协会成员。紧接着,李谋华倡议协会下设了老年权益保护组等9个组织,协会成员每人负责一个组的工作,形成了老年工作长效机制。 李谋华组织协会成员长年开展“摸实情、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活动。对村里的老年人做到了重大节日必访、重病住院必访、特殊困难必访、家遇不测必访“四个必访”,及时全面地掌握了全村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和冷暖喜忧,帮助老年人落实了*策规定的各种待遇。如“五保”老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全村农民人均生活标准,全部实行了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助;百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了100元的长寿津贴;60岁以上的老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率达100%,贫困老人享受了工本费、挂号费、注射费、住院费和各项检查费减半的待遇。 李谋华和协会成员积极履行为全村老年人理事、解难、维权的责任。在每个自然村设立了老年人权益举报箱,建立了老年人信访接待日等制度,对涉及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人与事,他们及时受理。前几年,李谋华组织7户不同类型的家庭签订了赡养老人协议公证书,此后在全村推行并形成了制度。下郭村民小组青年农民郭某原来不愿履行赡养老父老母的责任,近几年不仅按赡养协议履行了赡养义务,而且每年给父母数百元的零用钱。塘边村民小组袁某老夫妻的3个儿子都成家立业,但二儿子却不赡养父母。李谋华和协会会员先后五次上门做疏导工作,终于转化了这个儿子的思想,落实了赡养责任。 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在村*支部、村委会的重视和支持下,李谋华组织村里老年人开展了“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活动。开办了“老年学校”、“夕阳红活动中心”和“老年服务站”,按照“适用、适宜、适度”的原则,每年元旦、春节、“五一”、重阳、国庆期间,组织老年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给老年人输送了精神食粮。同时,组织成立了由“五老”代表参加的计生协会、治保协会、调解协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禁*协会等民间群众组织。这些组织在环境保护、卫生管理、社会救助、纠纷调解、维护治安、公益事业及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职能作用。近 3年来,“五老”组织调处权属和民事纠纷80多起,结对资助 6位贫困学生重返校园,给26名留守学生建立了联系卡,帮教挽救失足青少年15人,帮扶6位“两劳”回籍青年走上了致富路,引导帮助青年农民创办起20多个经济实体,获得上级和村里“老有所为贡献奖”的老年人达50多人次。李谋华连年获得不同级别的“老有所为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