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山西新*短期重在减负 难改行业景气低迷态势
事项:
7月25日,山西省*府出台《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措施》,措施包括为企业减负、促进煤炭销售、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等,共20条,分短期、中期、长期实施推进。
评论:
煤企*策性成本下降,吨煤成本下降约15~16元
该系列措施短期主要内容是减少煤炭企业短期负担。一方面降低*策性成本,自8月份至年底,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预计吨煤成本和费用合计下降约16元/吨。另一方面要妥善处理部分煤炭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所投入资金的问题,去年山西省*府曾要求山西七大煤炭集团以BOT方式参与省内高速公路建设,并要求每家集团投入15亿元的资本金。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煤矿转产基金以及可持续发展基金为山西煤炭企业需缴纳、计提的三大基金。本次免除了前两项,提取标准为按照原煤产量每吨分别提取10元/吨以及5元/吨,两项基金均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提取。煤炭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目前仅对部分"市场化煤炭交易"(年铁路运输总量5%左右或各企业煤炭商品的增量部分)征收,征收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5%,若按原煤500元/吨的价格计算,减半收取相当于每吨交易仅减免1.25元/吨。
按照相关*策规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煤矿转产基金遵循"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府监管"的原则,一般会计处理方式为将提取的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而煤炭交易中心的服务费通常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此次*策性成本的调降,将直接反映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成本和费用的降低中,但幅度有限。
中长期措施重在清费立税、推进煤炭转化项目落地
*策中长期措施以改革为基础,一方面提倡清费立税,在资源税从价征收的基础上,建立更合理的资源税费分配机制,减少不合理收费;另一方面鼓励煤电联营,推进煤炭就地转化项目发展,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以稳定企业盈利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未来资源配置也将向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大型煤炭企业倾斜,以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产能增量。
*策提出,以资源税从价改革为突破,拟对涉煤税费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将依法合规的予以保留,乱收费、乱摊派的一律取消;同时,积极研究资源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分配办法。同时,继续推进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鼓励煤电企业以资本为纽带,相互参股,共同发展;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焦化等重点用户签订长协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探索价格实现机制,实现企业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