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精神病患者,人们脑海中会浮现出冷酷杀手,或是极其聪明却无情的利己主义者的形象。20世纪70年代,美国发生了一件令整个国家陷入恐慌的事件:一名连环杀手绑架、虐待、谋杀、奸尸,作案数量达30多起。这位凶手叫泰德·邦迪,被诊断为有反社会精神病。被抓后,他曾两次成功越狱,并在第二次越狱后一夜连续杀害10人。这使得精神病患者在大众的眼里变成恶魔的化身。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结果显示,精神病患者并不是邪恶的,他们只是饱受思维与情绪摧残的病人。
那么,精神病患者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年加拿大犯罪心理学专家罗伯特·黑尔修订的黑尔精神病量表中判定,精神病指标有:高估自己,肤浅,缺乏同情心,缺乏自控能力等。研究表明,许多精神病患者在幼年时就不爱社交,有偷窃、撒谎的行为,有不尊重他人、社会和法律等表现。在一些案例中,他们折磨小动物,攻击其他儿童,企图伤害至亲。根据最近的数据统计,超过90%的男性精神病患者在监狱里或假释期内涉及危害法律系统,这也使得“精神病”和“犯罪”频频联系在一起。
连环杀手泰德·邦迪接受审判
如此刻板的精神病形象在外行心中占据主导地位。对我们而言,他们是变态的、精神错乱的和没有道德良心的人,我们以这些刻板特征为标准,证明自己与他们是百分之百的不相同。其实,这样的认知是错误的。同我们正常人一样,精神病患者可以分辨对与错,做正确的决定,对他人表现出(一定范围内的)同情心。他们并不是在主要能力上有缺陷,恰恰相反,他们有着普通且琐碎的问题,例如,太过于具有目标性,胆大,自私。这一点更证明我们与他们的相似。例如,我们总是称赞的“同情心”,研究者表示人们之所以喜欢这种心理,是因为它能带给我们温暖和柔软的感受,而这不同于我们经常处在自我封闭状态中的冷漠。
精神病在某些方面也揭露了人性的真实。那么如果他们不是畸形的异常群体,我们准备好接受我们与他们的相似之处了吗?
当研究者讨论到底精神病患者是哪里有问题时,他们通常用两种相对立的方式。一种是唯理论,即承认理性认识的可靠性,贬低感性认识的重要意义;另一种则相反。有些哲学家声称精神病患者很有逻辑性,甚至比正常人更聪明——即使他们常常做出违背常情的举动。这证明道德敏感性(即敏锐地感知、理解和体察自己、他人及社群的情感、需要和利益的能力)不可能全是由理性决定的。但是,唯理论的学者则表明,精神变态者的不道德行为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无法对事情进行正确辨别。黑尔在《良知泯灭——心理变态者的混沌世界》一书中讲述了一名男人在去参加聚会的途中想喝啤酒,却发现忘带钱包,于是这个在精神病量中得分非常高的男人,抢劫加油站的便利店,用巨大的木板将售货员打成重伤。所以尽管精神病患者有理智思维,但他们的冲动行为却是脱离理性的。正常人有欲望时,经过选择后,会在不伤害周围环境中的事物和他人条件下满足自己的欲望,这一行动符合哲学家提出的行动理论(即把行为当成是人与环境互动的结果)。
但如果想要啤酒时,意味着要伤害他人,并且还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正常人都会放弃自己的欲望。而精神病却无法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所以他们犯罪的原因经常是贫乏的。研究者做过心理学上的实验,也证明了精神病患者在做决定时缺乏考虑各方面因素的能力。例如,在做实验时,他们更倾向于动手实验,不会阅读相关文字信息。当原先是被奖励的行为后来改为被惩罚时,精神病患者很难去适应这一改变。黑尔的实验发现精神病患者在走迷宫时,会固执地坚持自己最初的走法,尽管这个走法是错误的并会带给他们电击惩戒,他们也会不断地重复自己的路径。而正常人就会通过改变自己的路径来免受惩罚。精神病患者这样的迟钝还延续到他们对威胁的识别,例如,他们无法通过面目表情来确认他人是否生气。
说到另一方的论点时[感情(意识)是第一重要的,而不是原因]就不得不提到同情心。研究学者如此重视同情心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18世纪,哲学家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相信,人们分辨对错的能力是基于我们的共情能力(一种能设身处地体验他人处境,从而达到感受和理解他人情感的能力)。因为我们体验过痛苦,所以我们认为他人遭受的痛苦是不好或是错误的。感谢这些共情能力,我们在意发生在他人身上的事情,前提是这件事并不影响到我们自身的利益。现在的学者如丹·巴特森认为,同情心会引导我们做一些真正无私的行为,使我们对待他人更好,并且还是我们尊重他人的基础。
神经系统学家吉恩·戴西迪和他芝加哥大学的同事在一项研究中发现,当给精神病患者展示脚步残疾的人卡在车里出不来时,要求他们“想象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和“这件事发生在他人身上”。精神病患者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前者,他们的大脑显示出与同情心差不多的反应,而后者大脑却没有过多反应。正常人会增加自己对他人所遭受苦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