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0/11/27 18:37:00
2.症状诊断学精神病学的研究对象是复杂的精神疾病,其中不少病的病因至今不明。直到现在临床精神病学的诊断还缺乏足够可靠的确切的客观检查。因此,精神病例的临床诊断必须以描述性精神状态为依据。雅斯贝尔斯倡导和坚持临床精神病理学即精神疾病的症状学。他的最主要功绩在于指出精神疾病的临床诊断基础是精神疾病的症状。在《普通精神病理学》第四部分中,雅斯贝尔斯以《心灵生活的总体解释》为题,探讨了症状、综合症状、疾病单元、诊断图式等问题。雅斯贝尔斯心灵表述的一个基本论点是,康德意义上的“无限性”理念。康德曾指出:“任何假象都在于把判断的主观根据当成是客观根据,进而把认识的主观条件当成是客观认识。”据此,雅斯贝尔斯推论说:“疾病单元理念不是可实现的任务,而是富有成效的路标。在疾病单元理念中——事实上,科学研究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被置于运动之中——精神病理学的努力达到了顶点。业已把握这一理念的当推卡尔鲍姆,而实际应用的当推克雷佩林。”由此可见,像康德一样,雅斯贝尔斯也一般地强调理念的科学方法论价值:启发性、概括性。同样,在康德理念意义上,雅斯贝尔斯强调,疾病单元是“富有成效的研究路标”。雅斯贝尔斯的科学方法论观点首先见之于启发学理念领域里。尽管雅斯贝尔斯强调,无论心灵生活的元素还是心灵生活的全体都不可实体化,但在估价心灵生活的实际研究时,他还是偏重于元素。“虽然孤立的原素必然总是与全体发生联系,但严密的解释总是倾向于元素。因为惟有借助于元素的规定,解释才变得明晰和可把握的。一当谈论全体,我们就回到同样的问题:全体是不能直接把握的,全体只有通过分析才能变得清晰些。全体便以这种分析表明其固有本质。”因此,在此一个基本倾向是,着重分析个别现象和心理元素,在科学方法论上寻求笛卡尔式的“清楚明白的理想”,或寻求“现象学上一目了然的可确定的真实情况。”在解释“疾病单元”,追问“精神病理学的诊断学”时,雅斯贝尔斯进一步贯彻了现象学的分析方法。他一再强调,现象即“症状”决不是某种“僵死的、千篇一律的构成物”,因此疾病图景并不是“玛赛克式的拼凑物”;但他同时强调:“在普通精神病理学中,首先探讨的是个别现象,如虚假知觉、观念系列、妄想观念等。”精神病理学家孤立地观察这些现象,但这种观察不是感性观察,而是理解的观察。“谁看不见心灵的不可还原的终极物,谁就不能从事组织学;谁反对这种观察或缺乏这方面的天赋,谁就不能具体地再现心灵生活,不能把握现象学诊断。”但是,精神病理学家单靠收集个别事实(精神症状)还远远不够,他还必须具备“秩序观点”,即“心理学图景”和“精神病学知识”。借助于此,他才能在流动的、特殊的心理现实面前,了解事实的意义,最大限度地挑选、凝缩心灵材料,用普遍范畴对它进行思考,使之上升为心理学方面被证明为合理的理论。然而,心理学理论仅仅是“可能的想象和图画”,“并不存在包罗万象的心理学图景和普遍有效的精神病理学知识。”精神症状是精神疾病诊断的基本依据之一。因此,在临床诊断中,雅斯贝尔斯要求首先要做症状学的诊断,然后结合人格特征、病史、病因以及症状动态发展过程,从而进一步确定疾病分类学诊断。疾病单元及其诊断图式必须建立在症状和综合症状诊断基础上。正像年前的精神病学一样,当今精神病学诊断学的基本依据依然是精神疾病的症状。在观察病人时,精神科医生“必须承认某一典型的图景,这种图景很早以来被视为综合症状。”这一“典型图景”用以描述“各种元素性现象与被谋求的疾病单元之间的中介。”因此,疾病诊断的宗旨是把明晰的疾病单元建立在明晰的综合症状基础上,使之重组于基本现象(个别症状),从而整理出明白无误的病因全体。这类个别症状是静力学上可确定、可观察的现象。例如,木僵:意识清醒、无反应、一动不动;躁狂症:运动性激动、狂欢;精神错乱语言无连贯性、行为不可理解;偏执狂:出现妄想、幻觉、虚假知觉,等等。“作为客观现象的纯粹命名,这些标志今天还在实践中使用。此外,还有一些状况图景概念,这些概念专注于基本心境的主观体验(压抑、忧郁、焦虑性精神病、狂热等)。”那么,精神病理学家如何从这类单个的事态、状态或症状进入到复合的关系或“综合症状”呢?在这一根本问题上,雅斯贝尔斯首先选中历史事实的规范性力量:“实际情况是,凡是自身本质为统一而明了的单元图景都发源于普通精神病理学的特殊场所:或者作为说明关系和发生学的可理解关系,或者作为人格类型。至于其他受多元观点影响、方法论上不甚清楚的单元图景则被迫接受直观经验,被理解为综合症状范围。”这一番描述与他本人的科学方法论信念是一致的:“凡是自身本质清楚明白的症状,即具有内在现象学的明证性和外在感性明证性的症状”都必是理由充分的“单元图景”,最终都可用同一的固定的概念加以证明。雅斯贝尔斯肯定,C.施奈德意义上的“共发频繁性”这一秩序观点对把握综合症状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但是,这一秩序观点作为经验科学的“外在”标准是有其片面性和局限性的。因此,还必须寻求一种不言自明的内在标准,借助于此,可以识别特定的“症状分组”。作为现象学家和理解心理学家,雅斯贝尔斯从“可理解关系”中寻求判断综合症状的内在标准。在可理解关系中,一切综合症状都以某种可理解方式互相联系着。“愉悦、运动自由、言谈冲动、戏谑欲和证实欲、思维奔逸以及由此进一步理解、推导的情绪并不形成这方面的纯粹轻躁狂图景。这不仅因为这些情绪本身既是单纯压抑又是最频繁的情绪疾病图景(事实上,检查越是精确,‘混合状态’就越是频繁),而且因为全部图景为我们构成了一种‘可理解的’单元。人们不但对单纯压抑这一情绪疾病的心理理想型缺乏了解,而且对这一疾病的心理—般类型一无所知。”雅斯贝尔斯断言“检查越是精确,混合状态越是频繁”,其依据是克雷佩林的分类学:“迄今,旨在划分精神分裂症症状群的尝试(即在精神分裂症中发现疾病形式的不同界限和特殊性)被证明是徒劳的。克雷佩林学派的一个基本经验是:在坚持不懈地收集和描写个别病程中的诸现象时,人们一开始就想把早发性痴呆清单从个别集群中分离出来。乍一看,这种努力似乎卓有成效,临床描述令人信服,诊断学利用起新的可划界的单元。然而,结果却表明,过渡、组合、被发现的分离重归拋弃。”因此,在雅斯贝尔斯那里,内容上的异质性所与物的“蔓延特征”便是判定综合症状的“进一步源泉”。“例如,我们把偏执狂综合症状中所有无法从神经病学上可说明或心理学上无法理解的反常能动力现象、紧张性综合症状中所有源于‘敏感性’和‘虚弱性’的现象总括为神经衰弱症。”雅斯贝尔斯依据心灵所与物的异质性内容的蔓延特征解释综合症状,这一点显示出某种心理动力学的研究取向。但他认为,异质性内容的蔓延特征起于“统一的、外在于意识的原因”,因此,他的这一研究取向归根到底是建立在机体心理学基础上的。C.施奈德在《精神分裂症的症状编队》中着重探讨了精神分裂症的“形式特性”,并力图对综合症状作出心理学的分类。在评估此书时,雅斯贝尔斯追问“问题是:在编队中,症状关系何以是可理解的?症状关系如何共属?这方面缺乏答复。症状关系若要确认其静态共发性的事实性,它首先就得借助其共属性认识方式而成为某一已被认识的事态。”换言之,那些一眼就能辨认的异质性内容必定“处于功能上可理解的编队中”。这类综合症状的理想型关系及其疾病图景,首先是通过保持经验上可观察的所与物而获得事实性认识价值的。因此,在精神病学诊断学中,只有这类“综合症状的传统图景才得到承认”。在“疾病单元”(一种理想型结构)这一主导理念下,综合症状便以经验地被整理过的图式为中介,为外感官可觉察的个别症状或一目了然的个别意识所与物提供基础。在《个别描述》一节中,雅斯贝尔斯提供了一幅精神疾病的全景:(1)“器质性综合症状”。首先,雅斯贝尔斯把“柯萨可夫综合症状”理解为一种遗忘综合症状;其次,包括所有典型的器质性痴呆;再次,在器质性综合状态下,雅斯贝尔斯还列举了“脑震荡后虚弱状态”:敏感性(暴怒、心绪恶劣)、记忆不佳、感觉迟钝、注意力分散、头痛、眩晕、忌热、忌酒等。(2)意识改变综合症状。这方面,雅斯贝尔斯列举了谵妄(错觉、真性幻觉、类妄想念头);此外,还包括各种精神错乱(动作整合之衰退或减弱)、朦胧状态、反常的原发性情绪(焦虑、烦躁不安)、类妄想观念(被害观念、危险观念、夸大观念)。(3)反常心境综合症状。这类综合症状首先包括躁狂症(愉悦、欣快、思维奔逸)和抑郁症(无动机、极度悲伤、抑制所有心灵事件、无能感和情绪丧失感、渺小观念、犯罪观念和自责观念等)。在此,雅斯贝尔斯还注意到了“过渡”症状和“附加症状”:①除心境改变之外,还有些原发性改变(非人格化现象、异化知觉世界、敏感性、精神性感觉过敏等)。这类原发性改变广泛充实了反常心境综合症状的图景。②由于上述现象频仍,反常心境图景得以强化,悲伤性抑制成为木僵、思维奔逸性愉悦变为混乱的狂热激动。③在病程中,偶发“癖好”或起于严重反常状态的“残余”则通过刻板性、呆滞性、空洞体验性现象(怪相、活动、言谈冲动的内容)充实反常心境图景。此外,还存在“混合形式”、“牢骚性躁狂症”、“吹毛求疵性抑郁症”、“悲恸性忧郁”等(4)“精神错乱性心灵生活”的综合症状。这方面,雅斯贝尔斯论及了精神分裂症,并区别了偏执狂综合症状与紧张性综合症状。前者的个别症状表现为真性原发性妄想、被动性体验或思维贫乏、幻觉(听幻觉、视幻觉)、躯体性感觉。后者的个别症状则表现为:木僵或无激情的运动性激动、刻板性动作和持续性动作、主动性违拗或被动性违拗、绝对服从或绝对抗拒、作态、重复言语、古怪动作等等。概而言之:第一,确定心灵反常状态的首要依据是,“单个症状”:客观的外部的可见的感觉数据,或者在意识中所经历的明白无误的个别所与物(即静力学现象学理解概念下所认识的个别所与物)。第二,另一个依据存在于理想型编队中,即存在于本身系“可理解的症状编队”中。但是,这种症状应经得起时间考验,不断得到事实的、历史的重现。上述疾病概观成为雅斯贝尔斯“诊断图式”的基础。在他之前,精神病学家们对诊断图式已有所了解,但是首先从科学方法论角度加以系统描述的当推雅斯贝尔斯。经某些修订后,他的诊断图式为世界许多国家的精神病学诊断学所应用。雅斯贝尔斯解释说:“存在许多诊断图式”。……我试图以如下图式概括当代基本观点:第一组众所周知的伴发心灵障碍的躯体疾病(1)脑疾病,如脑损伤、脑肿瘤;急性感染。(2)伴发症状性精神病的躯体疾病,如内分泌疾病、克丁病、粘液瘤、尿*症等。(3)酒精引发的中*、醉迷状态、震颤性谵妄;吗啡中*、可卡因中*等。第二组重精神病(1)真性癲痫。(2)精神分裂症(青春痴呆症类型、紧张症类型、偏执狂类型)。(3)躁狂抑郁疾病。第三组精神病态(1)不基于第一组、第二组疾病而发生的独立的反常反应。(2)神经官能症和神经症症状。(3)反常人格及其发展。综上所述,按照雅斯贝尔斯的临床精神病理学,精神症状是构成精神病诊断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精神科医生在临床诊断中,首先要确定有哪些精神症状。在分析过程中,不能仅仅从症状的表面现象来看,而应从各症状的特点、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以及整个精神状态进行分析。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