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婚姻
一起生育了3个儿女
一起经历了丧子之痛……
当妻子生下第四个孩子后
患上了产后抑郁引发精神疾病
儋州青年阿强(化名)向法院起诉
要求与妻子离婚
阿强与阿丽(化名)都是儋州人。自由恋爱后于年登记结婚。当时阿强24岁,阿丽21岁,婚后育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但年,男孩不幸身亡。年,阿丽生育第四个孩子时患上产后抑郁症,但没有及时治疗,直到年5医院,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脑软化灶,治疗费用由阿强支付。
阿丽好转出院后,阿丽父母将其接回娘家居住生活至今。期间,阿强及家人曾去探望阿丽,并陆续支付生活费元。
年11月1日,阿强起诉离婚,原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次月,阿丽因病情加重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器质精神障碍、脑梗死,鉴定为二级精神残疾,住院治疗费均由阿丽父母垫付。由于父母年老体迈,阿丽出院后欲回夫家居住生活,但被阿强及家人拒绝。
为支付阿丽的医疗费和扶养费
两家人开始发生矛盾
并于年2月21日发生激烈争吵
报警后事态才得以平息
夫妻本是同林鸟
但此时的阿强想要“单飞”
他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阿丽与阿强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孩子,夫妻感情较好。阿丽患上精神疾病后,被父母接回娘家生活期间,阿强曾去探望并陆续支付生活费,说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阿丽病情加重后,阿强未尽到做丈夫的责任和义务,却以双方家人矛盾激化、与阿丽没有交流不能继续生活下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由,且在阿丽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起诉离婚,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爱互助的家庭美德和互相扶持的道德责任,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有违社会公德。阿强主张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充足的事实依据,海南二中院对阿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何慧蓉通讯员罗凤灵刘霞
编辑:南瓜小粉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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