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山东23岁不孕女子被虐身亡的报道上了热榜。
据报道,年出生的被害人方某洋年11月嫁给大她6岁的男子。婚后婆家发现她行为异常,通过了解知道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且一直没有怀孕,就医检查后发现她无法生育,因之前她和同村男人流过产,这便成了她噩梦的开始。婆家人用棍子殴打、冬天室外罚站、饿肚子、被锁禁闭等各种摧残。在年1月,22岁的方某洋,在受到一系列棍打、按头撞墙、剪头发后,躺下就再也没有醒来,只留下一个精神异常的母亲。
我们来看一下方某洋的原生家庭,其父45岁娶了她母亲(一个神志不清,反应呆滞,不能正常理解和表达意志,生活不能自理,村民从外边领回来的女人),方某洋是家中独女,其父于年去世,生病期间因方某洋在婆家受到控制而不被允许回家探望,直到去世也未能见到父亲一面。其母在知道方某洋的死讯后,一滴眼泪也没有。
这是悲剧,看着像偶然,细思后觉得,以方某洋的自身状况和家庭情况来看,却有着几分必然。
如果方某洋不是一个智力发育迟滞的女人,是不是她的人生又是另一幅景象。至少婆家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地虐待她,至少她能懂得反抗,懂得保护自己。
她精神方面的疾病,她的智力发育迟滞又是什么造成的呢?
别忘了她的母亲是个神志不清,反应呆滞,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
精神疾病是常见的病因复杂、发病率高、多基因遗传疾病。近年来,越来越多研究不断鉴定出大量精神分裂症易感基因。最新全基因组关联研究进一步发现超过个不同的精神分裂症相关遗传位点。此外,基因组分析以及外显子测序研究还鉴定出一些罕见的单核苷酸多态性、拷贝数多态性和DNA片段插入/缺失。这些结果充分证明:遗传缺陷是精神疾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精神疾病是有遗传性的,这个大家都知道。难道方某洋的父亲不知道吗?他为什么会娶这样一个女人?又为什么会选择生育方某洋?如果他选择只娶妻而不生育孩子,是不是也就没有今天方某洋的悲剧了?
传统观念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方父45岁才娶了精神异常的方母,若不是方母的出现,凭方父当时的年龄和家庭状况,怕早已是被排挤出婚姻市场的大龄剩男了。一个在这种情形中组建的异样家庭,其未来可想而知了。
如今,像方父一样的大龄单身男性有太多,这一群体有着时代的特殊性,如果说是其自身造成的,不如说是时代的产物。
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由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持续大范围的出生性别比偏高导致人口性别结构失衡,婚姻市场中男性的过剩必然造成相当数量的大龄男性“被迫”单身。在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及婚配梯度模式下,受到婚姻挤压而面临成婚困难的男性,往往集中在落后的农村地区,他们家庭经济贫困、文化程度低、健康状况较差。而家庭经济条件又是决定不同年龄段大龄未婚男性能否婚配成功的关键因素,而且这一因素的重要性在40岁以下的大龄未婚男性中表现得更为明显。特别是对于30来岁的大龄未婚男性,在中国性别失衡程度不断提高的社会背景下,相对较差的家庭经济状况及较重的家庭负担,已足以严重影响该群体在婚姻市场的竞争力。而这些群体恰恰对婚姻家庭有着更强烈的需求和依赖性。
身边精神异常,智力迟滞的女孩嫁人的事已不再新奇,女方父母希望女孩后半生有个依靠,毕竟父母照看不了她一辈子。而男方往往是年龄较大,经济条件差娶不着老婆的单身男性,有个老婆已经很满足了,不会计较是不是精神异常,智力迟滞,其中更大的缘由也是想生个孩子传宗接代。
一次回乡就听说同村的一个智力迟滞女孩又结婚了,不是领结婚证的那种,而是只办几桌酒席请双方亲友吃顿饭就算结婚了的那种。这是她第三次结婚,前两次婚姻都是新娘老跑回娘家就不愿回去(夫家离娘家比较近),每次都是父母又把她送回夫家。直到生了孩子后,男方决定不要她父母再送她回去了。这次为了女人不会天天跑回家,她父母特意给她找了一个离得远的男人。
几年过去了,也没有听说她再结婚,我想这下她的生活应该是稳定了。她不是遗传的智力迟滞,而是近亲结婚的产物,也不知道她的孩子们以后会怎样。
不知道她们的婚姻里有没有爱情这个东西?
仅仅是“生育的工具”这样的结论,对她们而言太过残忍。
精神和智力障碍人是最易受侵犯的群体,他们时常被抛弃、隔离、囚禁、虐待、奴役,遭受到非人的折磨,在人身权利方面受到最严重的和最残忍的侵犯。多年来,大量的悲剧就发生在这一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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