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
申报鉴定程序、病种、用药、诊疗范围、报销流程及标准
一、申报条件
1、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
2、列入我市门诊可报销病种范围: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帕金森氏综合症、重症股无力、股骨头坏死、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泌尿结石(体外碎石治疗)、病*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肺结核、精神病、糖尿病。
二、申报资料
1、填写《门诊报销病申报鉴定结论表》一式三份及《门诊报销病鉴定表》一份(表格样式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也可在工作日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医保局0号窗口免费领取)。
2、出具本人近两年在我市医疗医院病历、诊断证明书及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资料(病历复印件,需要医疗机构病案管理部门、医保部门盖章);
3、医疗手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三、申报地点
1、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参保单位或个人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二楼医保局0号窗口申报。(在职人员到单位盖章,退休人员到退休办盖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建设路和建华路交叉口南,市新体育场东侧)
2、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参保人员向所在旗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旗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上报材料初审汇总并加盖公章后,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二楼医保局0号窗口申报。(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