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览
北京农学院年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公告
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37人公告(第一批)
首都医科医院招聘5人公告(二)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年公开招聘58人公告
年首都医科医院招聘8人公告
北京农学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农学院是北京市一所以农科为特色,兼有理、工、经、管、法、文多科融合的都市型高等农业院校。学校的前身为河北省通县农业学校,创建于年。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北京农学院。学校现占地面积约亩,学校先后被授予北京市花园式单位、北京市文明校园、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
学校现有10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7个专业学位类别。现有招生本科专业29个,其中园艺、动物医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建设专业,园艺学是北京市一流专业。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植物类、动物类)和4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植物类、动物类、食品加工类、管理类);建有1个国家级、5个北京市级、个校级签约的校外人才培养基地,满足学校植物类、动物类、园林生态类、食品加工类、生物与信息技术类、经管文法类所有专业需求;拥有2个北京市级校内实践基地(植物类、食品加工类);另有8个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实现了所有专业实验教学全覆盖。
学校现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兼有继续教育的多类型、多层次的都市型高等农林教育体系,已成为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技术服务中心。年,学校获批北京市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七)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年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
2.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在京就业落户要求。
4.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
5.年龄要求:除特别要求外,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7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高层次人才引进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1.应聘者访问北京农学院网上招聘系统(
高层次人才可将自制简历发送至设岗单位联系人邮箱。
2.普通岗位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年3月31日。
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年6月30日。
(二)应聘资格审核与考试
1.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由设岗单位进行网上简历筛选,并负责组织初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等,根据综合排名,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由设岗单位进行网上初选,初选合格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人选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和面试,最后根据综合排名,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
3.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招聘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最后根据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考试组织单位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各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过程中,学校纪检、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
(三)拟聘人员确定
人事处对设岗单位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学校进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评议,投票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体检
在学校外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安排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号文件)执行。
(五)审批与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聘用待遇
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高层次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意向协议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严重*纪、*纪处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一)主管部门: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二)通信
(三)人事处联系人:周老师-邮箱:rsc
附件:
1.《北京农学院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
2.《北京农学院年度普通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3.《北京农学院年度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招聘计划表》
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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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创建于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校,先后获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简称“双高校”)建设单位和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简称“特高校”)建设单位。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号)的要求,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京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带头人岗、教师岗、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年度在国内高校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国内大学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非京生源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已在国内就业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过的人员,也包括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3.各岗位均要求相关专业背景,各阶段学历均为经教育部批准或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
4.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愿意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5.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并能于年底前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
6.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7.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高水平人才优先;
四、招聘具体岗位及应聘方式
(一)专业带头人和教师岗
1.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详见《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和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一批)》(见附件1)。
2.应聘方法和考核流程
(1)符合条件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第一批)》(见附件3),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czy_rsc
(3)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面试初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初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初试人数1:6的比例进入复试。面试复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复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复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
(4)用人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试讲并评分。
(5)人事处按照面试复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试讲人数1:2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
(6)用人单位组织实习(一周),并对实习人选的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7)学校按照面试复试、试讲、实习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8)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后,拟聘人选按照学校规定自行体检,并接受学校的心理测试及*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二)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
1.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详见《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需求表(第一批)》(见附件2)。
2.应聘方法和考核流程
(1)符合条件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第一批)》(见附件3),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czy_rsc
(3)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面试初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初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初试人数1:6的比例进入面试复试。面试复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复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
(6)用人单位组织实习(一周),并对实习人选的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7)学校按照面试初试、面试复试、实习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8)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后,拟聘人选按照学校规定自行体检,并接受学校的心理测试及*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二)工作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特别提醒:诚实守信
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考察环节中如有弃权者,学校将按分值高低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
通信
邮编:
附件:
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和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一批)
2.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需求表(第一批)
3.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第一批)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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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以诊治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为重点的国内知名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号)、《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37号)、《首都医科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京妇人字〔〕33号)以及《首都医科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人员准入与管理办法》(京妇人字〔〕39号)等相关*策规定,现将我院年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年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要求
见附件1(医院公开招聘需求表)
三、报名方式
下医院应聘表(见附件2),将填好后的应聘表与个人简历(含照片)电子版合成一个文件夹,将文件夹命名为“应聘科室及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发送到fcyy_rs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第一阶段考核人员名单,医院另行通知。
对应聘者的医院考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考核由需求科室完成。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面试或视频面试、能力测试、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与第二阶段考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且招聘公告未做说明的,按实际入围应聘者确定,科室应同时提交书面说明。
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小组”)面试或视频面试。按照需求科室成绩与公招小组面试成绩分别为30%和7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和公示
在疫情未结束之前,应聘者体医院进行,上岗前视情况再由我院进行补充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六、待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及证书等相关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不再聘用;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为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
联系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26
附件1:医院公开招聘需求表
附件2:医院应聘表
医院
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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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和旅游管理为优势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著名高校,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等人才培养与研究的重要基地,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大学。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5个(其中有26个语种专业)、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2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联合培养博士点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2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4个,国家级“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5个、北京市“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2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设有教学机构17个、科研机构19个(其中省部级研究基地6个、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8个、研究机构5个),科研平台体系较为完备。现有各类在校生近万人,其中本科生余人、研究生0余人、留学生近人、贯培生近0人。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相关就业落户要求。
二、招聘岗位
年学校计划招聘副高及以上岗位13个、专任教师及专职研究人员岗位39个、辅导员岗位5个、其他专技岗位1个,共计58个岗位。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应聘副高及以上岗位,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邮件至zhaopin
2.应聘专任教师、专职研究人员、辅导员、其他专技岗位,注册登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聘系统,
3.专任教师、专职研究人员、辅导员、其他专技岗位应聘截止时间为年3月15日;副高及以上岗位应聘截止时间为年5月10日。
(二)资格审核及初选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初选,初选以函选或面试形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初选通过人员进入考核阶段。
(三)考核
1.应聘副高及以上岗位需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5的比例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并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应聘教师和专职研究人员岗位需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按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的人选。
3.应聘辅导员、其他专技岗位需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以面试成绩和实习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并确定进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的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经综合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阅档、*审、体检
学校查阅拟聘人员档案。*审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体检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五、其他说明
1.拟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限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招聘zhaopin
联系人:
华老师(教授/副教授岗位)-
刘老师(其他岗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年2月3日
附件:
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年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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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医院创建于年,医院管理中心直属的精神卫生医疗机医院,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社会服务和对外交流等项任务。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也是全国第一所精神卫生学院,是精神病和精神卫生专业的硕士点、博士点以及应用心理学硕士点;年成为北京地区精神病学专业住院/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精神病学系和临床心理学系。医院是精神病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神志病重点专科、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全国精神病学继续教育基地。年获批精神疾病诊断与治疗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神志病重点学科和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研究所、脑重大疾病研究院抑郁症研究所和精神分裂症研究所。年11月,我院又顺利获批科技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号)、《首都医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医院发展需要,现将我院年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二)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均不能有补考记录,研究生均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本科生均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五)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六)应聘者毕业时需按时取得相应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七)符合回避原则。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于年2月10日前将中文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anding_zhaopin
在对应聘者的学历专业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核人选。人力资源处将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医院考核。医院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者应按照人力资源处通知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纸质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论文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医院可视情况采用线上视频综合考试方式。综合考试成绩为百分制,分数合格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并提交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
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三)公示
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邮箱、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关系调入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
纪检监督
邮编:88
附件:年首都医科医院招聘计划
首都医科医院
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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