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分享:重磅!顶级企业家开课啦!教你如何解决组织沟通问题
文章来源: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李亚玲微博等。
7月13日,认证为“编剧”的微博网友李亚玲称,12日她在乘坐国航飞机时,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子大声斥责乘客,态度恶劣。航班降落后,因为这位监督员的电话举报,几名乘客下飞机后被机场公安带走调查作笔录,滞留了7个小时。
该事件随后在网络发酵,目前有了最新进展。
根据《新京报》的报道,14日晚,国航宣传部部长徐彦纯称:“大闹机场女子是国航员工,并不是所谓的“监督员”。曾经是一名空姐。因患有精神疾病,很久都不工作了。”
双方约定周一(7月15日)到国航总部面对面沟通解决。
就在刚刚,编剧李亚玲在社交媒体发布与国航交涉结果:
1、这是普通乘客之间的纠纷,已经由公安部门处理了,事情就到此结束了;
2、国航在这次事件中基本尽职尽责;
3、对我在内的当事公务舱乘客无赔偿,已真诚为我们受到不愉快体验道歉;
4、目前无法制止包括牛宇虹在内的精神病患者继续登机。
随后,李亚玲又发布了沟通的主要内容。
她表示:
今天上午除了国航的宣传部长和马副总裁,另有两位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一位法律顾问参加。
总结他们的发言,主要为四点:
1、这是普通乘客之间的纠纷,已经由公安部门处理了,事情就到此结束了;
我质疑:吴登机后,就当众向空乘和乘客亮明身份,其为国航监督员。空乘对这个身份并没有质疑,也没有查验身份,更没有向乘客们澄清她不是监督员,反而表示出异常的热情和顺从。而且她是你们的员工,乘坐的是你们的免费票只不过自己升的舱,而且她是以国航员工的身份报的警,所以警方会更重视。我认为这不是普通乘客间的纠纷。
而且公安部门的处理,是司法层面的,而你们作为航空服务的提供者,你们有管理责任,不能说公安部门处理了牛宇虹的投诉(其实涉嫌报假警)事情就结束了。你们怎么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国航几位参会的领导,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而是反复解释他们无权解聘牛,无权制止她上飞机。基本是在重复前晚说的内容。并坚持认定这只是普通乘客间的纠纷,因为吴当时不是执行公务,而是私人原因乘机。至于机组人员的表现,他们认为“基本尽职尽责”。
2、国航在这次事件中基本尽职尽责;
我质疑,7月8号在同一航线上,牛在北京飞成都的CA航班上,已经出现了从经济舱前往头等舱骚扰头等舱乘客事件,机组人员按规定应予上报。那你们在明知一个有精神病史的员工、已出现发病骚扰乘客的情况下,在仅隔四天之后的7月12日时,为什么在她精神状态不明、且没有陪护人的情况下单独乘机?
答:7月8日的行为也已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过了;7月12号的行为,公安机关也没有出具结论,认为她不宜再乘机。我们没有权力自己制作黑名单,必须由公权力的机关,比如法院和公安部门,出具结论,才能根据结论将相关人士列入黑名单。
我再质疑:除了公权部门通报的黑名单,你们航空管理制度中也赋予了机长有拒绝承运不宜乘坐飞机者的权利。
答:机长的确有这个权力,但当时牛宇虹的表现是正常的。即便现在,经历了7月8号和12号的事件,公安机关也没有认定她不宜乘机。如果她再次乘机,只要看上去没有明显异常,机长也无权拒绝她乘机,无权要求她出具精神状况正常的证明。
我质疑:那乘客的安全如何保障?
答:你要相信国航有能力保障乘客的安全。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相应反应,但这两次的情况没达到那么严重的地步,也不够上黑名单的程度。
3、对我在内的当事公务舱乘客无赔偿,国航也是受害者。并且国航已真诚为我们受到不愉快体验道歉;
我表示,你们口中说着真诚道歉,但对事实的认定和性质的认定。都毫无诚意,恕我不接受这种虚伪的道歉。并保留采取其他合法合理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4、目前无法制止包括牛在内的精神病患者继续登机。
我重复了前面已陈述过的质疑,如何保障乘客安全?他们只反复强调让我们相信国航,我请他们说说具体措施,他们说会和有关部门协商,但目前无法限制牛乘坐飞机的人身自由。并且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公共安全同等重要,不赞成因为维护公共安全侵犯个人隐私。
此外,文章还描述了7月13日晚9时40分,在事件持续发酵十二小时之后,李亚玲接到了国航宣传部长徐彦纯和国航分管服务的马副总裁的电话,分别通话17分钟和22分钟。
主要内容:
一、代表国航向我和被此次事件影响的公务舱旅客致歉;
国航高层上午就注意到了舆情,截至昨天下午4时查清了相关情况,我本人在微博上所陈述的事情经过属实。但牛宇虹自称“监督员”,其实并非“监督员”,更没有权力去约束乘客。至于其真实情况却涉及个人隐私,根据《精神卫生法》,他们觉得不宜向公众披露,所以一直未能公开回应,只能私下和我沟通并表达歉意。
但我提出异议:个人隐私权,不能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不能危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个人会向公众披露!
二、解释了有关牛宇虹的身份背景;
牛宇虹系国航前空乘人员,十多年前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精神疾病和乘客冲突(有自称其同事的网友曝料具体细节:牛当时将开水泼到了公务舱乘客身上),而被停飞,后被鉴定为双相情感障碍,被调至地勤岗位,但实际上长期处于病休、只领薪不上班的状态。其家族有精神病史,两位至亲也有同样的疾病。
在本次事件之前,牛宇虹多次闹事,甚至因在首都机场闹事(辱骂警察并对警察面部吐口水)曾被行拘5日,后牛两次起诉北京市公安局首都机场分局,均败诉。而牛宇虹熟悉航空规定,也熟悉领导架构,热衷投诉,并经常纠缠领导,国航内部上下人等也深受其苦。
因为国航是国企,按照有关规定,他们不能解聘牛宇虹,只能长期将其“养着”。包括让她享受免费乘坐国航航班的福利待遇。牛宇虹乘坐此次由成都飞北京的CA航班,用的就是国航内部的经济舱免票,但她本人加钱升舱到了公务舱。
此次航班上的女乘客在滑行时打电话属违规行为,但在广播提醒后就关闭了手机,按照惯常的处理方式,此事就到此结束。而牛宇虹的异常表现,系精神疾病发作。当班机组人员缺乏经验,未能意识到这是精神疾病发作,而是按照其在正常投诉的性质,进行配合,这给其他乘客造成了不良影响。
至于导致乘客被滞留公安部门七个小时接受调查,是因为牛宇虹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出警,并进行讯问。当天除了当事乘客,包括牛本人以及四名机组人员,都需要做笔录,所以耽搁了整整七个小时。
此外,李亚玲还在文章中做出明确表态:
女子自称“国航监督员”举报乘客
13日上午,李亚玲发微博称,一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子因其他乘客在飞机起飞前未及时关闭手机而大声斥责,并要求机组报警;航班降落后,被这名“监督员”举报的几名乘客被带到机场公安局滞留7小时。
李亚玲质疑,这名监督员是否借监督之名滥用职权、扰乱公共秩序?
李亚玲称,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在飞机准备起飞、刚开始滑出停机位时,突然站起来很激动地大声斥责一位女乘客,态度极为恶劣;同时指责其他两个在玩手机的男旅客不顾整个飞机几百人的生命安全,危害了航空安全。
李亚玲说,“监督员”要求乘务员提供一个什么表单,她要填投诉表,要求提供整个机组人员和相关乘客的姓名,身份,又开始拿手机拍摄那几个旅客,并且要求机组报警,在飞机降落之后,把几个旅客带到机场公安局去学习航空安全法。
起飞后,整个飞行过程,她都不停地写书面材料,又找乘务员配合她报警。声音特别大口气特别嚣张。还不停的,在手机上翻出照片指着上面的某些人物,让空姐和空少轮流来认,这位是某某领导,你们认出是谁了吗……感觉就是在显摆她和领导们的关系,唾沫横飞,声音大得盖过了飞机的发动机轰鸣声……
我早上起得早想睡觉,很想投诉她大声喧哗,但是又不想惹这种奇葩神秘人物,只好默不作声带上耳机躺下睡觉。
结果我一觉睡醒,她居然还在和一个空少纠缠,要求空少在她写的材料上签字。关键她居然口口声声说,那几个乘客骂了她,要让这些乘客再也不能坐国航,还一再要求飞机落地后立马报警。
让李亚玲没想到的是,在飞机还有10分钟就降落的时候,“监督员”站起来走到一位女乘客座位旁边的过道上,坐在过道上,要求在她写的材料上签字,该乘客拒绝。
她就坐在过道上继续大声斥责!现在女乘客意识到她不对劲了,一直没理会。整个头等舱的人都被这位监督员的表现惊呆了。飞机一落地之后,还在滑行,她就立刻掏出手机,用发号施令的囗气说,马上给我通知机场公安……马上赶到某某航班、把XX座的四个人都给我扣下来……而她报的座位号居然还包括了我的座位号!
这时国航空姐和空少还在不停地安慰那个“监督员”。同时又向其他旅客道歉,说不好意思打扰了大家。
但让大家更意外的是:
没想到我下飞机时,机组接到了什么电话,空少居然要求我留下来配合调查,因为接我的司机已经在出口处等着了,我没理会,还是快步走了,但是另外几个旅客居然就真的被他们拦下,让警方带走了……
李亚玲说:“我昨天幸好溜得快,不然就会耽误下午的重要会议其他乘客就惨了,花高价买了头等舱莫名其妙就被扣留整整七个小时……我就奇怪了,是不是监督员诬告一声,乘客都只能被迫扣留?耽误的损失谁赔偿?机上有监控吗?机组人员难道不能告诉警方是诬告,不要耽误乘客时间吗?
乘客被带走后的7小时发生了什么?
14日下午,李亚玲发微博称,有很多媒体希望了解当事乘客被警方带走后的七小时发生了什么,她便把相关问题转发给了乘客W女士,现将回复公开:
问题:
1,警方是以什么名义带走她7个小时的?带走的只有她一个人吗?警方对她的最后态度是什么?
2,7个小时都有发生什么事情?(可以谈下中间发生的事情吗?)
3,航空方目前什么回应?对此事的诉求是什么?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4,警方和国航是否有说最终给怎么样的结果?
答:
1、我和我朋友两人,还有4名机组成员(包括乘务组组长、两位空乘、一位安全员)被带走协助调查。警方对我进行了安全教育,警告一次。至于给予对方什么处理结果我不清楚。
2、我们大概当天下午2点到达派出所,先是机组人员做笔录;接着我做笔录叙述整个事件的过程,我大概4点开始,5点20结束的。随后报警人做笔录。没做笔录的时候就在派出所大厅等候,民警再叫我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8点了。
民警问了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我表达对于报警者对航空安全重视的这件事是百分之百认可的,我在关闭舱门后还接听电话确实不对,但是对于没有发生的事,比如对方污蔑的辱骂、以及指责我空姐提醒我之后我还问空姐为什么不能打电话、还有说我在报警者指责我打电话后说她管得着么、我和另外几名乘客密谋要赶她下飞机这种,我一律不认可,因为确实没有做过。
民警建议我们双方见面调解。
真觉得耗不起了,于是采纳了民警调解的建议。我跟报警者见面,如我跟民警表达的,对于飞行安全的重视我绝对认可。民警表达报警者的心是善意,方式待改进;提示我以后注意航空安全。并告诉报警者这些乘客并没有辱骂她。报警者此时已经不在像飞机上那么激动了,看起来平和了不少,又举了若干空难的例子。然后调解结束。随后报警者与我先后离开派出所。机组大概6点离开的。
3、事发当天,机组一直道歉说给大家造成了不便,但事情发酵后未有国航相关人员与我联系。
其实我关舱门后已经放成了飞行模式,但飞机在排队过程中走走停停,我就说再看一眼手机,这时电话进来了。接起来后空姐过来提醒我,我就立刻关了。约半个小时后航班起飞。我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态度:我觉得这件事我确实有错在先,飞机滑行中接电话确实不对,对于飞行安全%尊重。但是对于子虚乌有的事无法认同。
对于此事,我非常感谢李亚玲女士在我被冤枉辱骂报警者时仗义执言,愿意帮我作证。
我希望航司能够采取措施:
避免这类乘客再给其他旅客造成这么差的体验;
限制他们的权力,难道航司内部员工就可以利用自己便利条件报警给他人造成困扰吗?事发的全程大家都是用正常的语气沟通交流,难道就凭报警人一面之词就变成需要到派出所解决的“纠纷”吗?昨天报警者对机组称如果不把四位旅客控制住就全机组停飞?难道国航一个机组停飞与否都能由这个人决定?
在飞机内安装录像或录音装置,证据说话,避免有人诬陷。我一直信赖国航,本以为这只是个别事件,但今天看了李亚玲女士的微博后发现此人已经不止一次影响其他旅客了,并且看到很多网友留言表达以后不愿意再坐国航了,希望国航对此事高度重视,对报警人做好教育警示工作,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4、民警提示我以后注意航空安全,警告一次,我接受。国航方面怎么处理不清楚,因为没有人联系我。
国航否认设置“监督员”,但是……
13日下午左右,国航官方微博曾在李亚玲就此事发布的第一条微博下评论称,国航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
据了解,国内航空公司普遍会聘请业内人士或频繁航空出行的旅客担任监督员。听上去很有权力,实际就是辅助搜集航空公司的服务短板,向航空公司或民航相关部门反馈,寻求改进空间,确切说是服务质量监督员。
因此,国航回应“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的说法并不准确。有公开信息为证——
认证为知名航空博主的
FATIII称,自己也担任过监督员,并结合自身经历介绍,这更应该被视作一个荣誉称号。由此可以看出,此监督员并非彼监督员。一般来说,航空公司聘请的监督员负责的是质量问题,而非航空安全问题。
三个问题需要厘清
1、“监督员”不是航空安全的负责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视频中自称“监督员”的女子在飞机上的行为到底是否符合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她的做法是不是属于举报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这需要职能部门清楚解释。
2、既然“监督员”不是航空安全的负责人,那么航班上的安全问题到底由谁来负责?
实际上,除了机组人员可以制止旅客危险行为外,飞机上有安全管理权限的还有航空安全员。航空安全员,又称飞行安全员,是指在民用航空器中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的空勤人员,由民航公安体系管辖,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部分安全员可由航空公司空乘人员兼任。
安全员的职责是保卫机上人员与飞机的安全,处置机上非法干扰及扰乱性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航空器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承担安全保卫的具体工作。机长、航空安全员和机组其他成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第二十三条规定,机长在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这位自称“监督员”的乘客大闹航班时,她的行为本身是否威胁到正常的航班秩序?这位自称的“监督员”是否侵犯其他乘客权益、她的行为应该得到怎样的处理?当时,航空安全员又去哪儿了?
3、根据李亚玲的描述,原本乘务员跟乘客道歉,表示旅客没有什么不对,他们会如实陈述。但下飞机时,机组接到电话,空乘人员拦住几个旅客,随后旅客被警方带走,被迫接受调查、做笔录,滞留了7个小时。机场公安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上述三大问题都希望能得到更加明确的回复和相关规定的说明。
最后也顺便说一句,虽然民航近来放松了对航班上使用手机的管理规定。但本次事件的一大起因也是因为旅客在航班滑行时打手机。航班滑行时乘客到底可以不可以打手机,这个规定应该更加细致明确,否则容易出现模糊空间,有的乘客在此期间打手机也没人管,觉得打打也无所谓,但同时航班上的喇叭却又反复让乘客关手机。长此以往,容易让规定沦为摆设。只有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大家才能更好遵守,航空安全也才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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