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29日,医院、精神病院、疗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对我市进行督导检查。市卫健委*组书记、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吴海源、一级调研员王好道,市卫生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二级调研员赵金顺等陪同检查。
这次督查,按照省委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全面开展重点人群聚集场所拉网式排查自查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医院、精神病院、疗养院在感染控制和防护、门诊管理、住院管理、发热门诊管理、核酸检测等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护用品管理、特殊场所管理、关爱医务人员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督查组听取潍坊市卫健委、诸城市卫健局、安丘市卫健局工作汇报,先医院、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市龙都街道卫生院、医院、安丘市景芝中心卫生院等机构,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反馈。
督查组认为,潍坊市对疫情防控高度重视,*治站位高,切实落实“四早”措施,总体情况很好。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精神卫生机构,行动快速,措施高效,防控工作扎实。同时,督医院存在的个别问题,要求进一步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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