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乃谦的小说是用力写出来的,不是什么无意求之、浑然天成的。他多用方言俗语,看似土气,实则精致、别致。汪曾祺读了《到黑夜想你没办法》,脱口说好,写了一篇评论。文中有两处评语,评价甚高,其中有一处专门说到了小说的形式和美:
小说的形式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朴素、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简直就是简单,像北方过年夜会上卖的泥人一样的简单。形体不成比例,着色不均匀,但在似乎草草率率地勾画出的眉眼间自有一种天真的意趣,……我想这不是作者有意追求一种稚拙的美,他只是照生活那样写生活。作品的形式就是生活的形式。天生浑成,并非“返朴”。……
语言很好。好处在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这才是善于学习群众语言。……群众的叙述方式是很有意思的,和知识分子绝对不一样。他们的叙述方式本身是情致的,有感情色彩,有幽默感的。(《汪曾祺散文全编》,人民文学出版社,)
汪曾祺是小说大家,他的评价自会影响到不少读者和评论者,或许很长一段时间内,会被视为是不证自明的、权威的看法和观点。实际上,现在一些评论文章在谈到曹乃谦小说时,“土气的”“方言俗语的”“本色的”“浑成的”等等似乎可顺手拈来的一些词语,已难越出汪曾祺的评语范围。
汪曾祺的观点本身也不是不可议论的,从理论上讲,存在不少问题。第一,小说就是“做”出来的,小说的形式就是作家选择的结果,不管哪种形式的小说,无论单纯、朴素,还是繁复、多变,皆为作家“做”出来的样子。作品有形式,但生活无形式。第二,既说“形体不成比例,着色不均匀”,又说“天生浑成”,令人疑惑。其实,所谓“天生浑成”依然是人为的特点,亦即巴金先生所说的“最高的技巧是无技巧”;形体不成比例,着色不均匀,等于说技巧上出了问题。第三,群众的语言从来就不是精致的,相反,只有知识分子才会追求精致。至于说到群众的“叙述方式”,或许群众在生活中形成特殊的话语方式,可如果一个作家把此种方式直接移植到自己的小说里,这样的小说是不会有人要看的。其实拿群众说事,尤其拿群众说文学之事、说创作之事,还是过去时代集体主义的余绪。
曹乃谦的小说创作,力道很足,缺点在于用力甚猛,猛得过了头,结果便成了汪曾祺所说的“稚拙的美”。一个小儿,成长过程中言行稚拙,会童趣十足,可爱;一个成年人稚拙,那不显得吃力吗?文学上、艺术上亦是同样的道理。曹乃谦的小说,凡显稚拙的地方,大体上稚拙有之,美则一点儿也无。有些作品表面上显得平实、老实,或者质朴、朴素,其实力气使得大,青筋暴露的,不好看。包括词语、句子,看似村言土语,细察则不无修饰,刻意为之,还是作家本人的话语。比如《黑女和她的二尾》一篇,二尾是只鸡,公母一体,既能下蛋又能打鸣,打起鸣来,全村的公鸡母鸡也跟着叫,“二尾子就是这么的领着全村所有的鸡子叫来叫去,不让人们睡觉不让人们犯迷糊,要叫人们清清醒醒地活”。一只不公不母、既公又母的鸡,半夜瞎叫,竟然是为了让全村的人“清清醒醒地活”,此物的觉悟未免有点太高了吧?这种对人和物的描写背后,半隐半显着一个比小说人物高出许多的叙述者;径直说,某些时候就是作家本人,于叙事进程中忍不住探出头来,对事件及人物作几句点评,以强化读者的印象。这已经成了曹乃谦小说的一个基本模式。
再举一例。短篇小说《贼》的主人公,名板女,于三年困难时期偷来粮食,送给自己的相好,因此而被丈夫打断了腿。这不仅没有吓倒她,反而促生了一种力量,只要有吃的,即使深更夜半也要送去。小说结尾写道:
真黑。
黑得啥也看不见啥。可板女就是能看见路。
路在发光呢。她拐起了腿,一颠一颠地加快了步。
路的那头,她的奶哥哥在等着她。
——《到黑夜想你没办法·贼》
“路在发光呢”,这句带有诗意的描述,以内心的真爱以及因此而生发出的“光”,来比照夜之“真黑”,显然是叙事者从外加上去的句子,修饰性很强。一位农妇是不可能想到、说出这种话的。
除此之外,外国文学中的一些形象、细节以及某种寓意等等,也是构成曹乃谦小说的重要因素。
曹乃谦在不少访谈中说道,他有四千多册藏书,其中四分之三为外国文学作品。曹乃谦是诚实的。他专门写有一篇文章《我的外国文学之最和我究竟模仿了谁》,历数了他喜欢的外国作家和作品。他对自己喜欢的外国作品,有时到了痴迷的程度。
在曹乃谦喜爱的外国文学作品中,他阅读次数最多的、因而也最为喜爱的,是美国作家斯坦培克的中篇《人与鼠》(又译《人鼠之间》)。小说人物之一的莱尼,个头奇高,容貌丑陋,眼大而无神,宽肩膀往下溜,走路时脚步沉重,像狗熊一样两脚拖地;外形魁梧,智力欠缺,喜欢玩小动物如老鼠、兔子等,手劲大,往往一玩就玩死。他还有一个不能自我控制的喜好,见着喜欢的东西总想着要去摸上一摸,一摸便坏事。乔治,这个莱尼唯一信任的、且跟定了的人物,知道他的这一近似于秘密的喜好:
是这样,他看见了一个穿红衣裳的女人。这个傻子,凡是他喜欢的东西他都想摸,其实就想摸一下。那天他就伸手去摸那件红衣裳,那个女人尖声叫起来。她这一叫,把莱尼吓糊涂了,除了死扯住衣裳不放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那个女人就一声接一声地嚎叫。我正好离得不远,听见叫喊就赶紧跑过去。可是那时候莱尼已经吓懵了,只知道一个劲儿地抓住衣裳不放。我用一根木棍子打他脑袋他才放了的。(《斯坦培克选集·中短篇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
莱尼离开乔治肯定会出事,这一点乔治太清楚了,果然,不久莱尼就把柯莱的老婆捏死了。尽管乔治不断向众人求情说莱尼是个精神病,但没人听他的。为了不让莱尼被抓住活受罪,乔治在一个山岗上用手枪打死了这个总干坏事却非出于坏心的傻子。
曹乃谦小说人物之一福牛身上明显有着莱尼的影子:
可是,剧团的乡还没下完。狗日的福牛就让人家给撵回来了。……
福牛有个毛病。那就是一喝醉了就管不了自个儿。那次他硬要追着摸人家喜儿的手,还追铁梅。说别的不做那个啥,就闻闻袄袖。吓得那些女戏子们看见他就像见了*耗子的小母鸡,尖声叫着四处逃命。
*世仁叫着大春,李玉和叫着鸠山。四个人一齐下手,把福牛按在地下打了个灰。
狗日的福牛回了村就给疯了。(《到黑夜想你没办法·福牛》)
试比较一下:莱尼有个喜好,喜欢摸女人,吓得女人尖叫起来,让乔治一顿乱棍打去才得放手,后来捏死另一个女人,被乔治枪击身亡;福牛有个毛病,一喝醉酒便追着摸女演员,吓得她们尖声叫着四处逃命,被众男演员打个半死,最后发疯。莱尼和福牛,两个人物之间的影响关系不是很明显吗?这两个人物也具有共同特点,在智力方面都有些缺陷,在欲望和自控之间,常常出现空档,做出的事情自然就伤害到了他人。
曹乃谦小说里,有些细节描写整体移用了外国文学作品。可能作者太熟悉这些情节,并不知道这些情节、人物等,其实是有主人的。如写黑女死后与二尾鸡升天一节:
在熊熊的大火中,黑女一下子看见了她的二尾子。二尾子张开巨大的翅膀,从天空中飞下来,落在黑女的跟前,等黑女坐在它的背上,二尾子翅膀一扇,腾空飞起。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把温家窑留在了下面。(《到黑夜想你没办法·黑女和她的二尾》)
再看看安徒生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结尾文字:
于是她把整束火柴中剩下的火柴都擦亮了,因为她非常想把祖母留住。这些火柴发出强烈的光芒,照得比大白天还要明朗。祖母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显得美丽和高大。她把小姑娘抱起来,搂到怀里。她们两人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既没有寒冷,也没有饥饿,也没有忧愁的那块地方——她们是跟上帝在一起。(《安徒生童话选》,叶君健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中,有一个从未被正面描写过的人物,但他是整个文本的核心人物,在很多生活场景里都会出现。这个人物就是“下等兵”,早年在傅作义部队里当过伙头*,是村子里唯一一个见多识广的人,村里人称其为“日能”人。“打平花”(合伙吃饭)时有他,喝酒(酒精勾兑)时有他,耍笑时有他;如果没有下等兵,村子里的一切活动就显得无聊、无趣、无味。凡事去问下等兵,他知道得太多,没有什么能够难住他的;他会讲古事今事,荤的素的一应俱有。下等兵就是这样一个趣味十足的人,他让贫穷无聊的生活变得有点生气、有点亮色。
没有下等兵这个人物,《到黑夜想你没办法》整体上要减色不少。这个形象除了作家从生活中撷取、选择的部分外,大半是有出处的,他的身上有着两个人物形象的影子——斯坦培克中篇小说《煎饼坪》里的丹尼,尤其是斯氏另一个中篇《罐头厂街》中的主要人物马克。丹尼是一个退伍兵,他在自己的房子里招待着失业的朋友们,他是维系一群流浪汉们的纽带;而马克是一个小团伙的兄长、导师,是一个“沾点小便宜的剥削者”,“这伙人的共同特点是:无家无钱,除了尽情满足醉饱之乐以外,别无奢想”。马克及其朋友们身上的一些特点,同样出现在温家窑下等兵和他周围那一伙光棍们身上。从影响角度说,显然是下等兵和他的朋友圈模仿着、学习着丹尼尤其马克及其朋友圈的做事风格。当然,二者毕竟所处环境不同,作家所赋予的观念以及所寄寓的情感有别。下等兵们身处极端情境,表现出生命残缺的悲哀,而马克们在特定的乱七八糟的世界上比其他任何人都活得好,当别人被野心、胆怯和贪婪搞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们活得安宁无事。一些所谓有成就的人个个都是病人,消化不良,灵*肮脏。相比而言,马克们的生活则更明朗、更健康,且出奇地干净。一句话,他们“才是真正的哲学家”(《斯坦培克选集·中短篇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
除了这些具有线索可寻的形象、细节甚至字句,外国文学作品中的情调、氛围、精神、气质等,对曹乃谦小说同样产生了较大影响。比如黑女,丈夫死后有过不少相好,和他们都“做过那个啥的”。真正让她产生献身村里所有男性的想法,始于总不能看着他们活得连鸡狗都不如——如此大慈大悲心肠的观念,如此要度尽村中受苦处、忍熬煎的男性的悲壮情怀,只能是作家所赋予人物的。传统宗教文化中有“金沙滩头马郎妇”形象,传说为观音化身,与一切人淫,以止一切淫(钱锺书《管锥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大约也影响了黑女形象的塑造,而莫泊桑笔下的羊脂球等人物形象,应为更重要的影响因子。特别明显的一个例子是板女形象(《到黑夜想你没办法·贼》),其精神谱系可追溯至莫泊桑短篇小说《修软垫椅的女人》。板女从小爱着她的“奶哥哥”,后来被迫嫁给一个半傻不傻的男人,让男人打断了腿也不能阻止她约会。只要有机会,她会把能吃的带上送给她的“奶哥哥”。在那个艰难的时代里,这个形象着实太感人了,她明显就是法国那个修软垫椅女人的“中国版”。莫泊桑塑造了一个执著于爱情的流浪女子,她用以表达爱情的方式就是给他金钱。当得知那个男人结婚的消息后,她跳进了池塘,幸而被人救起。此后,她一边修椅子,一边想念,有机会便远远地望一眼他,最后在临死前,请人把一生的积蓄送给单恋的男人(《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修椅子的法国痴情女送钱,温家窑的瘸腿女性送食物,这是她们表达爱情的最好方式。她们有着太多相似的地方。
曹乃谦的小说别致、特殊,风格独异,特点明显,在当代文学中似是不可复制的。这种特点并非全然来源于生活,并非来源于山西雁北地区独特的风物景致、土俗民情。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比曹乃谦生活地区有独特风习的地方多的是。这不是文学的决定性因素。曹乃谦自述他的写作始于一场打*——半年之内写出一篇作品并公开发表,而那种不能已于言的表现冲动,以及异于常人尤其异于其他作家的内在感觉,才是他个人文学的真正推力。其次,那四分之三的外国文学书籍更是他赖以创作的凭资。这会使人想到鲁迅的那个有名表述,鲁迅说,他开始写作时,所仰仗的全是先前读过的那百十来篇外国小说,再加一点医学常识。文学,它是一个公开的、共享的精神资源,一个作家想要形成个人的风格,都会从这一资源中寻取适合自己性情、精神的部分。“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就看作家能否找到属于他的那一“瓢”。
文学是有继承关系的,作家需要寻找文学上的“爸爸”。海涅说过,文学史就像一座硕大无朋的“停尸场”,后来的作家们都会去那里找他们的“亲友”。海涅说,当他一眼看见莱辛和赫尔德的崇高容颜时,心中禁不住怦怦直跳,忍不住跑上前吻一下他们“苍白的嘴唇”(《海涅选集》,张玉书选编,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当代作家和诗人中,木心坦诚地说过,他一直寻找自己的“精神父亲”,一生中寻找到了很多:模仿塞尚十年,与纪德交往二十年,信服尼采三十年,爱陀思妥耶夫斯基四十年……在寻找、学习过程中,木心慢慢建立了自己的风格。如果一个作家一辈子都找不到一个,那么这人便“不知自己的来历”,一生茫然,不会有多少文学成就。(木心:《文学回忆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曹乃谦找到了他在文学上的“精神血统”:契诃夫、莫泊桑、斯坦培克、海明威等等。在这一文学谱系上,还可以添加一些同样如雷贯耳的大师的名字:狄更斯、雨果、司汤达、马克·吐温、高尔基、霍桑等等。在具体的写法上,曹乃谦一点儿也不避讳自己对上述作家作品的模仿。在《我的外国文学之最和我究竟模仿了谁》一文中,他说,在写作《温家窑风景五题》时,语言方面,他首先想到的是斯坦培克。斯坦培克用的是美国南方的乡土语言,曹乃谦最熟悉的就是应县的家乡话,语言问题解决了。形式上,他刚刚读了《外国文艺》登载的一个短篇小说,五千多字,分成七八个小的章节,独立成篇,又相互关联,形式上新颖。这个作者的名字叫博尔赫斯。如此,则结构、章节问题解决了。
至于每一小篇的题目,那我照契诃夫的办。我最佩服契诃夫给小说取名儿了,写农民就是《农民》,写妓女就是《妓女》,从来不绕绕弯弯。我给我的这六篇定下的题目是,《亲家》《莜麦秸窝里》《女人》《愣二疯了》《锅扣大爷》《男人》。
如何才能做到每一篇的字数不超出一千呢?冰山理论发明者海明威大师早已经告诉我了:把八分之七留在海下。好,简约,简约,再简约。可当我把六篇都写出来后,加起一算,字数超出了七千。不行,按既定方针办,于是,把《男人》取掉,留下五篇。就这么复杂,也就这么简单。短短的不到六千文字,我模仿了斯坦贝克、博尔赫斯、契诃夫、海明威四位大师。(《你变成狐子我变成狼》,湖南文艺出版社,)曹乃谦文学上的独特,正源于他所接受的外国文学影响。他那些艺术性不是很高的作品,如短篇小说集《最后的村庄》以及中篇小说集《佛的孤独》《换梅》中收录作品,节奏急促,意态直露,人物形象略显单薄,文本整体上缺乏必要的含蓄蕴藉,原因即在于少了外国文学影响。可以这样说,是外国文学成就了曹乃谦的文学;没有外国文学影响,就没有曹乃谦的小说艺术。
(《文学自由谈》年第2期。图片来自网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