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斌认为,精神病患者的救治和康复之路,必须依靠*府多部门联手。
来源:健康界作者:李子君
“我要回家!”这句在常人看来再普通不过的话语,却是很多精神病患者入院后歇斯底里的呼喊。与家人之间医院那道紧闭的大门,制度的缺陷更让他们回家路崎岖且漫长。
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的日子。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来临之际,我们需要将目光再次聚焦在精神病患和他们的守护者身上。日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委书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主任谢斌接受了健康界的独家专访。作为这部法律的主要起草人,谢斌难掩对精神病患者治疗救助体系的担忧。他认为:从*府层面上来看,一提到精神病的防治,大家经常以为这是卫计委一个部门的事,甚至在卫计委系统里,多数人也这么认为,这样的观念急需转变。精神病患者的救治和康复之路,必须依靠*府多部门联手。
法律缺细则患者回归社会成难题
过去,“被精神病”是个极其敏感的话题,个别精神正常的人由于一些原因被强行送至精神病院。《精神卫生法》从立法层面上防止了这种事情的发生。然而,仅仅规定了住院及其救济的程序,却没有明确出院的救济程序。这导致了很多患者明明已经恢复了健康或病情得到控制,如果家属不接纳的话,也是回家无望。
“对于非自愿住院的精神病患者来说,医院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患者是不能出去的,医院一住就是好几年,有些人甚至最终在精神病院去世。”谢斌告诉健康界,上海已经在今年3月实施了新修订的地方法规,在新条例中,补充了“患者如果达到了出院条件,无论当初是否为自愿住院,都可以自行办理出院手续”的规定,这让很多精神病患者出院之路变得顺畅。然而,在《精神卫生法》出台后两年时间里,国家层面只配套推出了诊疗技术规范,操作性的诊疗程序规范并未出台。除上海之外,各地也尚未出台新的地方性法规,在这方面仍然存在许多法律执行上的盲点,各医院也只能制定院内规章制度来加以弥补。
事实上,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精神卫生法》的出台对于部分患者的救治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比如其中规定,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之上,明确了非自愿住院治疗的两个标准,一是患者必须是经过明确诊断是严重的精神障碍,二是必须出现伤人伤己的行为或者危险性,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而非自愿的患者入院治疗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也就是如果送诊者与患者是男女朋友、学校老师或邻居等非直接监护人关系,即使患者已经表现出了严重的精神病症状,也难以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这同样导致了个别患者治疗上的延误。
谢斌坦言,《精神卫生法》中很多规定都是原则性的,目前急需出台一套相关的配套诊疗程序规范,医院在新法实施后遇到的难题。
上海的底气从哪儿来?
前文中提到的关于上海进行地方性立法允许精神病患者自行出院,或许在很多人看来,上海这是冒了很大的风险,然而用谢斌的话讲,上海这么做还是有底气的。
如果患者的社区康复以及看护网络没有建立起来,家属的照料负担会很大。为此,最近几年,上海的精神病基层防治网络建设提速,每个街道都建有精神病康复机构,各社区还有专兼职人员提供患者随访管理服务。患者出院后可以在这些机构继续进行康复治疗或者接受专业人员随访。这些服务的费用由*府承担,康复机构运营所需资金也由上海市残联解决,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患者出路问题,增加了他们回归社会、自食其力的几率。上海新条例中还创设了对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的患者出院后“强制性”定期门诊治疗和社区随访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属和社区居民的后顾之忧。谢斌建议,一些欠发达地区在财*实力不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打通捐赠渠道,建立切实可行的机制来鼓励包括宗教团体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康复、养护等机构,也能解决很大问题。
精神病患者治疗与康复医院一家之事
长久以来,人们经常认为将发病中医院接受治疗就是万事大吉,只要加速培养精神专科的医护人员,就可以保证患者及时得到治疗和看护。谢斌表示,这种想法并不正确,医院只能解决患者的急性、重病期治疗问题,而漫漫康复之路才是广大患者最为迫切需要的。目前从预防到治疗到康复的体系在法律上基本明确了,但在落实层面则凸显了*府的缺位以及各部门间的推诿。
“精神专科医师和护士的缺口肯定存在,但除了医护人员之外,精神卫生专业社工、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师等行业内相关人才缺口更加巨大。”谢斌告诉健康界,精神病患者回到社区后,不可能让医生和护士去提供不属于医疗的服务,这方面国际上的经验是就是依托专业社工和职业康复师等团队来提供康复、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等服务,很显然,我国很多地区在这方面的推动力度还不够。
如果从社会稳定的角度看,让精神病患者集中起来接受治疗是个不错的选择,但长期住院又面临侵害广大患者公民权益的风险。随着财*投入的加大,医院的建设速度都在加快。不过,由于精神病患者的后期康复体系在我国建立并不完善,让卫生部门去承担民*甚至公安职责的事情时有发生。
谢斌认为,多年来人们心中最大的误区就是“精神病人只是精神病院的事”。“从*府层面上来看,一提到精神病的防治,大家经常以为这是卫计委一个部门的事,甚至在卫计委系统里,多数人也只认为是这是疾控部门的活儿,这样的观念急需转变。”谢斌说,由于新法实施两周年来并没有在原则问题上进行细化,导致了各部门间的推诿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比如公安将危害他医院后就一走了之,民*部门对流浪乞讨患者没有后续跟进,医院推入了艰难的境地。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为例,该院多张开放床位,其中近一半被长期压床患者所占据,这其中很大比例是已经得到控制甚至康复了的患者,在家属不接纳的情况下,*府和社会没有为他们提供出路。因此这也是本次上海修订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的一个重要初衷。
“别再歧视精神病患者和医生他们跟你想象的不一样”
在一些影视和文学作品中,精神病患者或成疯成魔,或自闭抑郁,伴随他们的是铁窗和一道让人无法读透其心灵的涣散目光。作为正常人,我们只有另眼相看才是对他们最好回应吗?
按照国内外流行病学数据,每百人中可能就有一名是精神病患者,在这个人群当中,有90%的人可以通过及时治疗和干预,做到坚持服药和定期回访,控制病情,即使无法回归社会,也不会出现伤人伤己的行为,不少患者甚至在维持治疗的同时继续上学、工作,并且结婚生子。
谢斌说,其实多数精神病患者是友善的,只有很小比例的患者是服药治疗都无法彻底改变其行为紊乱症状。但现实社会中,我们常常把这很小比例的患者,当做整个患者群体贴上标签,让那些不必被看管的患者也被过度地看管起来。“精神障碍是一组范围很广的疾病,很多患者都可以得到治愈,目前精神障碍的治愈率甚至超过神经科,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强调精神病可防可治,而是要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例子让大家知道曾经患病的个体也可以回归社会,以此让更多人正确认识这个疾病。”谢斌说。
在大多数人的脑海中,医院是这样的:几名“白大褂”用力按住一名狂躁的患者或者将其约束起来,一针下去,患者才逐渐平静下来。不可否认,多年来,医学院精神科专业报考人数持续走低,在很多人眼里,精神专科医生就是“挨打受骂”的代名词。对此,谢斌认为,这不仅是对患者的歧视,也是对精神科医护人员的歧视。
伴随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以及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庭不再将患有精医院治疗当做是一件耻辱的事,能够在发病早期就送诊寻求医生的帮助,因此病情难以得到医院也越来越少,精神专科医护人员被打骂的概率已经越来越低。社会的歧视以及职业待遇的过低严重制约了精神专科的发展。
值得期待的是,随着医改向前推进,精神专科医护人员也有望迎来更好的职业前景。“大部分精神专科门诊的问诊时间在半个小时以上,与患者的沟通本身含有丰富的心理治疗成分,这样的沟通经常比单纯服药更有效,因此改革需要大幅调整精神专科医护人员的服务定价,真正体现其劳务价值。这样即使取消掉15%的药品加成,医护人员的收入也可以有很大提升空间。”谢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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