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改名、推迟上线、主角番位大震动的《阳光之下》终于平安大结局了,正道的光终于普照到了封氏这个犯罪家族头上。
在庆幸之余,很多人发现,这部剧的评论区很有趣。
很多人给《阳光之下》打低分,并不是被主演的演技辣到了眼睛,而是讨厌原著小说《掌中之物》这个故事。
打低分的网友表示,这种三观不正的作品不需要被影视化。
那么,一部网文,为什么让喜欢的人非常喜欢,讨厌的人异常讨厌呢?
身背半部刑法,与你同床共枕
在原著里,男主沈知节是从小被弃养的私生子,剧版改名为了申世杰,身份也成了孤儿。不过为了杀人劫车方便跑路而遇到女主,结果被女主杀了小弟,自己也被女主撞伤这一点,是一样的。
没想到,这家名正言顺的高富帅接班人,因为身体不好即将领盒饭,所以把这位弃儿又找了回来。悍匪整整容+突击培训,代替真的傅慎行去当霸总去了。
从此之后,这本书的前半段剧情就是飞*腾达的男主,如何花式报复女主。
据不完全统计,在剧中已经改名叫“封潇声”的这位哥,至少涉嫌故意杀人罪、走私*品罪、绑架罪、猥亵罪、强奸罪、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非法持有枪支等罪名,说是半部刑法背身上,确实不为过。
书的后半部分,则是这个没文化、没教养、没鄞性、自卑、暴力倾向、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四舍五入等于没有的帅哥,慢慢爱上了聪明、冷静、每方面都很优秀的女主。
按照作者的设定,这是一本反斯德哥尔摩的作品,女主何妍(柯滢)从来没爱过这位没有斯文,只剩败类的封狗。尽管她人前装作和霸总很恩爱,背后却总想着收集证据搞倒这个垃圾。
这样的设定,让很多读者和观众吵翻天。
有一部分网友认为,作者肯定是偏心眼人渣男主,所以才把他塑造成一个很坏但是在爱情里很卑微的人,还踢走了女主的未婚夫,开启同居生活,这种三观很不正。
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正因作者花了大量笔墨去写男主的行径多么可耻,并且女主始终在心理上厌弃他,才让后期成为舔狗的他有种利马综合症的感觉,是成功做到了反斯德哥尔摩的。
作者对傅慎行(封潇声)的塑造,确实远超女主,合理解释了一个法外狂徒的动机和心理。他的童年孤苦,不被原生家庭所承认,直接导致了他比常人更需要服从、认同,以建设自己的精神世界。
由于没怎么上过学,也没有什么钱,他能获取这种屈服感的途径,唯有暴力手段。
在成为霸总之后,他没法自己明着动手,所以把各种手段都耍在女主身上——女主既不可以死,死了就没人能证明真正的他的存在;也不能好好活,毕竟她知道影响他存亡的秘密。
这么说来,因为人设的两面性而引发观众认知不一致的,也不止这一个角色。
童年阴影在不断增加,恶人有没有必要被影视化?
在小时候,大家看剧的心理阴影往往来自两个人。一个是容嬷嬷。
另一个是安嘉和。
很多人小时候看《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是没法准确描述出安嘉和的恐怖之处到底在哪里的。长大之后,才意识到,安嘉和最恐怖的地方,不仅在于他背地打人杀人是家暴犯,而是他是一个在其他方面有人性的杀人犯。
安嘉和这个角色,有他的可怜之处。
父母早亡,自己一个人拉扯弟弟长大,青年时期过得很辛苦。
他冷静、聪明,往日强暴过现任妻子的罪犯过来复仇,绑架了妻子,他还要给罪犯做手术。
手术成功了,他却因罪犯自杀栽赃陷害而被停职。
他算个重亲情、挺孝顺、颇为上进的人,卷入这些事几乎可以说是无妄之灾。要是按某些新闻爱好探究杀人犯家暴犯都有什么悲惨过往的话,安嘉和的过去正是完美契合“感人的犯罪动机”的。
他反复殴打梅湘南,但是在法院里,他表示自己不会离婚。最后他甚至用梅湘南当人质,可又说,“我爱你”。
除了发际线这个问题,安嘉和的人设比封潇声还好一些。
封潇声除了好看和后期爱上女主,其他一无是处;安嘉和文雅清隽、工作体面、谈吐学识都还不错,尊老爱幼,甚至能救下强暴了妻子的罪犯,而且犯的罪没有封总那么多。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女主梅湘南,一次又一次因为安嘉和的软话、道歉、对别人展现的善意而动摇自己的想法,甚至为了家庭而辞职。
两者相比,封潇声人设比安嘉和更烂,犯罪更多,而且爱上之后没有再殴打女主;梅湘南比何妍更不坚定,但很明显,《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是一部典型的反家庭暴力作品。
有人会认为,反派就应该有个反派样,好比《熔炉》里的校长,满脸写着快来抓我、不是好人,对观众产生震慑力才行。
只要一代入脸,就全身生理性不适,看完以后会抑郁很久。
这确实是一种直观刺激的手段,但是能让有一部分观众产生同情,甚至几乎要心动的坏人,也是有意义的。
让不经世事的人了解到,那些力证罪犯的“可怜之处”的报导是多么春秋笔法,现实里那些PUA到底有多么可恨,道歉之后再犯的人不值得同情,正是这些“温柔撒旦”的作用。
毕竟,不是每个坏人都会把坏字刻在脸上,撒旦的另一个名字,叫堕落天使。
是作者夹带私货,还是读者自作多情?
有些网友还会担心,有些作者可能出于自身能力或者夹带私货等因素,把反派写得太好了,导致读者或者观众没法完全体会到作者的苦心,这岂不是助长了张三们的气焰?
是不是宣扬正道的光,不是由加害者有没有爱被害者、作者笔墨分摊如何、施暴者有多少优点多少光环、被施暴的一方是不是完美受害人决定的,而是由作品中受害人一方的态度决定的。
好比“反封建”这个主题,在巩俐主演的《大红灯笼高高挂》里,大篇幅都是在描绘一个封建大家庭里的日常,只有偶尔才会提一下人物的感受。
如果没有这些零散的对话,作品看似只是如实把旧社会女性的境遇复刻了出来而已。
让很多人一听就拳头硬了的《娘道》,则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导演自称是“反封建”,然而观众根本感觉不出哪里反封建。
导演肯定是想,我借剧中其他人的口吻说了不该重男轻女,这是时代的悲哀呀?
问题是,被歌颂的是女主,女主不这么想,她甚至对这一现实感到快乐的。
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娘道》的后期剧情比前期还扯,女主儿子当了汉奸,杀抗日分子,女主最后还要给汉奸儿子挡枪子儿。
也有些时候,在作品主线里是以加害者的视角看过去的,带有严重的美化倾向。很多恋童癖奉若圣经的《洛丽塔》,站在亨伯特的角度上,洛丽塔甚至带有几分若有似无的引诱。
在《洛丽塔》里,洛没有强烈意识到对方的可憎。不过,这不妨碍观众会像原著把正文当做“精神病患者病历”那样,意识到这个男的,怕是脑子瓦特了。
年版本的《洛丽塔》里,洛曾经一度想逃走,这就已经说明,对于这个14岁少女来说,亨伯特的爱对她来说是一种令她紧张的感情了。
在一段病态的感情关系里,一定有一方是不舒服的。有一方不舒服,ta就一定会表现会抗拒、厌恶、反感。
在虚构的作品里,如果TA在一段病态的感情关系里表现出来的是沉溺的喜悦,这则是另一种病态。创作者未必具有这些病态意识,但若赞颂这种病态,基本就是背离社会常识和普世道德的。
个人其实并不喜欢用“三观”这个词去形容文学作品,每个人对道德的定义是有出入的,且不是所有的创作都必须遵从道德的。有些作品已经超出了道德的框架,进入到审美的境界,比如非要讨论宝玉和秦可卿关系到底正常不正常,这就失去了看红楼的乐趣。
不过更明显的是,目前大部分作品都做不到化境,能做到文以载道,把逻辑说通顺,就实属不易了。
E姐结语
《掌中之物》的原著作者鲜橙,也是《太子妃升职记》的作者,明确地说过自己不喜欢男主。
即使如此,也不影响很多人喜欢这个法制咖。
这会导致有其他读者相当不爽快了——说了这么多,还是有人喜欢人渣?
那我想说,请给不同的人、不同的作品留有一定的容错度。
写出这些故事,本身没有对错。如果这些故事添加了引导性,那就有了对错。若是作者已经在引导往积极的方向上去看,依然有人会同情恶魔,这恐怕更多是源于读者的因素。
有一部分读者能接受这种设定,和其他人排斥这种设定不冲突;作者创作了一个角色,和排斥这个角色不冲突;作者本身性格脾气如何,和写出什么风格的作品,不冲突;读者唾骂其中一个角色,和喜欢整部作品,不冲突。
国内严重缺乏以美学,而非以道德角度去看文学或者影视作品的习惯,不管什么类型的作品,最后都喜欢用道德标准去判定一个角色。单纯以去道德化或者只论思想性去讨论文学作品,如果不涉及法律层面或者反人类这种道德领域,都没有太大必要。
在这两者之外,不管是道德也好,审美也好,我认为还有一种理解,叫做本能。
会斯德哥尔摩的人,有很大因素是出于给自身心理减压,增强存活信心的因素;会同情傅慎行的人,也未必是不懂对错,而是偏向于感情中被拒绝的那一方;会觉得《掌中之物》没有影视化必要的人,源自对犯罪的天然排斥。
这些东西有时不需要道德与审美的准绳,就可以自发地察觉。
要说真的会令人混淆的,最大可能还是因为脸。那就要给大家提提神了——
如果傅慎行长成王大治的脸,还会有人同情他吗?
今天的深夜话题是:
你认为“人渣”该被影视化吗?
来评论区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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