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父爱如山,
可是南宁一位66岁的父亲,
因担心患有精神病的儿子
日后发病时伤人
自己要承担责任,
竟半夜持铁棍击打儿子的头部,
致儿子死亡……
10月30日,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做出了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受害人梁某与父母同住在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某村的家中,梁某患有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他曾多次在发病时打骂家人和他人。
年1月18日19时许,梁某因琐事在家中与父母发生争执,将饭碗、电视机等物品扔出屋外,并持菜刀到附近小卖部砍别人的冰箱。
▲网络配图。
当晚10时许,父亲梁某宗因担心儿子日后再次发病伤人,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待梁某回到房间休息后,他便持铁棍朝躺在床上的梁某的头部连续击打十余下,直至梁某不能动弹后离开房间。
经鉴定,梁某符合因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梁某宗无精神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刘炫摄法院认为,梁某宗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宗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10月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梁某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卢荻通讯员韦恒
值班编委丨罗锐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莉莎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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